“智慧云”互动学习与智能测评平台项目-数字教育资源加工与发布平台项目教学模式应用平台产品人员
服务外包项目询价采购说明书
第一部分 询价采购邀请函
广东省出版集团数字出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拟对“‘智慧云’互动学习与智能测评平台项目-数字教育资源加工与发布平台项目-教学模式应用平台产品人员服务外包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报名。
项目编号:粤数出招-201807-01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智慧云”互动学习与智能测评平台项目-数字教育资源加工与发布平台项目-教学模式应用平台产品人员服务外包项目”。
2. 项目总金额:人民币玖万陆仟元整(¥96000.00元) 。
3.项目需求:详见“第二部分 服务要求说明书”。
4.工期要求:自采购人与本项目中标商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整个项目范围内各子项目全部验收为止。
二、供应商选择办法
本项目供应商的选择采取综合评分的方法,由采购人组织的评审委员会为每个参与供应商进行评分,采购人将向得分最高的供应商采购服务。具体评分办法见“第三部分 评分原则与方法”。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1.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1.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1.4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争性谈判。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服务的(包组)投标。(可参照询价采购邀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4.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服务的投标。(可参照询价采购邀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四、报名时间
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8月27日(周一)9:00起至2018年8月30日(周四)18:00期间通过邮件的形式报名。
五、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凡资质符合的供应商可发邮件至负责人邮箱(xuh@nfcb.com.cn)申领报名表和询价采购说明书。邮件主题格式为:“公司全称-申领‘智慧云’互动学习与智能测评平台项目-数字教育资源加工与发布平台项目-教学模式应用平台产品人员服务外包项目询价采购说明书”,我司负责人收到报名邮件后一个工作日内会以邮件形式确认报名成功并且下发询价采购说明书。
六、递交材料截止时间
2018年8月31日(周五)15:00 (14:30-15:00 现场接收报名材料文件)。
七、材料文件递交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10楼。
八、评审开始时间
2018年8月31日(周五)15:00
九、材料文件的编制
1.文件的语言
递交的材料文件及与之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2.文件的组成
递交的文件包括商务和技术两部分。
2.1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承诺函;
(2)项目总价表;
(3)有关确定供应商法律地位和资格的文件(法人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4)教育行业项目产品开发的能力情况(必要条件);
(5)按本询价采购说明书规定提供的其它资料;
(6)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证明、声明文件。
供应商应认真审阅询价采购说明书中所有条款,如果供应商的递交的文件不能符合询价采购说明书的要求,责任由供应商自负。实质上不响应询价采购说明书要求的文件将被拒绝。
2.2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1)需求对策
初步拟定的针对本项目特点的工作指导思想、主要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拟投入的技术人员力量、为搞好本项目而向业主提出的原则性建议。
(2)项目方案
项目组织方案、合同管理方案、组织协调方案、项目组织机构、人员时间安排表。
(3)供应商对平台项目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及拟采用的相关措施。
3. 递交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3.1 按本询价采购说明书的规定,递交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递交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3.2 递交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在封皮或扉页、供应商承诺函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在评审时提交采购人验证。
3.3 递交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
4. 递交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供应商应将递交文件的商务标与技术标同袋密封,加密封条,并在骑缝处加盖公司公章作为密封章。
十、递交文件审核
1. 参与供应商代表应在询价采购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时间前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审核会议。
2. 审核会议由采购人组织并主持。
3. 由参与供应商或其推选出的代表对递交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
4.采购人当众宣布核查结果,并宣读有效供应商名称、项目报价、项目周期以及采购人认为适当的其它内容。
5. 审核时递交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该递交文件按无效处理:
5.1递交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2递交文件外封套未按询价采购说明书要求加盖密封章的;
5.3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未出示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本人有效身份证的;法人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未出示有效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的;
5.4 递交文件封面或扉页、项目总价表、投标函、项目总工程师承担的项目个数未超越资质规定的;承诺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未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的。
6. 递交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审委员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6.1 递交文件未实质上响应询价采购说明书的;
6.2供应商串通报价或递交文件雷同的;
6.3未通过必要条件审查的。
十一、评审
1. 评审内容和保密
公开审核后,直到宣布授予中选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和中选的有关资料和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等情况都不得向他人泄露。
2. 在递交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对采购人及其他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或其递交文件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都将导致取消投标资格。
3. 递交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递交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审委员会可以个别要求参与供应商澄清其投标文件,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
十二、合同授予标准
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评中选的供应商。
十三、评审结果通知书
1. 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后,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选供应商。
2. 评审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 采购人及时将未选择结果通知其他参与供应商。
十四、合同的签订
1. 中选供应商应按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研发单位签订合同。
2. 中选供应商应按询价采购说明书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如需变更项目总监或项目经理,应报招投标监督部门和研发单位同意。
十五、询价采购说明书公示及本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联系人:邱仲军 电话:13926003131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10楼
邮编:510030
广东省出版集团数字出版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7日